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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来源:2exam.com 2011-12-6 8:47:39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一、招聘原则
1、坚持"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"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。
2、坚持编制控制、工作急需、专业对口、学缘优化的原则,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,优先从重点大学中选留。
3、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,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,以优化结构为目标,体现充实基础学科和薄弱学科,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,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
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《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工作人员需求计划》。
三、招聘条件
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。
2、身体健康,仪表端庄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,外语基础好。
3、专业基础、临床技能、教学试讲或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。
4、从事教学、医疗、科研工作的教师原则应具有博士学位;个别薄弱学科或紧缺岗位可从优秀硕士、学士中选留。
除以上基本条件外,选留的毕业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
博士:
(1)科学学位博士应在国外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;
(2)专业学位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;
(3)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,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。
硕士:
(1)科学学位硕士应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(CSCD)核心库期刊发表学术论著2篇,或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;
(2)专业学位硕士应在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著2篇,其中1篇在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;
(3)社会科学类硕士应发表学术论著2篇,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;
(4)七年制学生完成了规定的学历教育,达到授位的条件,并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著。
若应聘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,而院系又确因工作需要的,暂以编制外人事代理聘用,待达到相应条件后,经院系专题推荐,报学校审定,可纳入正式编制。
以上学术论著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。
四、招聘程序
1、应聘附属医院岗位者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及考核考试。
2、应聘校本部岗位者由用人部门组织考评小组,对其教学、科研(管理、实验技术等)能力进行考核考试。考核考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。
具体程序:
(1)提交材料
应聘者向用人部门或学校人事处提交本人简历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(寄送纸质版,同时发电子邮件,邮件主题格式为:姓名XX大学XX专业博士/硕士应聘XX岗位),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发表的主要论文、教学科研项目或成果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。
(2)部门资格审查及考核考试
资格审查:用人部门在考核考试前对应聘者的个人身份证明、学历学位证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核实,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查证并打印,查证人在打印页上注明"已在学信网查证属实"并签名,国(境)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认证,SCI论文须由学校图书馆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。
考核考试:应聘教学岗位人员须试讲。硕士及以下应聘者参加用人部门组织的考核及外语水平和专业考试,博士学位者只参加考核,不考试。
考核考试结束后,用人部门将考核考试合格人员的《公开招聘毕业生考核表》、简历、相关证书、业绩材料、试卷等报学校人事处审核。
(3)学校面试。
学校领导、相关用人部门及职能处室负责人对通过考核考试人员进行面试。
(4)体检
通过面试人员须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的通知(国人厅发〔2007〕25号)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(5)公示招聘结果。
(6)签订就业协议
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,其应聘时提交的自荐材料作为就业协议附件,如有失实,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免责。
(7)聘用审批
学校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并与之签订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。获聘人员最迟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,或完成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,若不能按期获得学历、学位或完成认证,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。
五、待遇
1、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重庆市或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2、对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其待遇根据专家考核小组的意见,由引进人才和学校协商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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